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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瞭解智財權警告信函系列(二) 警告信函之內容
大尾公司發現角頭公司使用了大尾公司註冊之「BIG Loman」商標字樣服飾 於網路購物平台販售,因此詢問本院所以下問題: (1).大尾公司可以直接發函請網路購物平台業者下架,還是一定要先發函通知 角頭公司? (2).發函時需要附上商標證書及侵權分析報告嗎?如果需要侵權分析報告
陳國樟 主持律師
2021年11月14日讀畢需時 5 分鐘


【台灣】瞭解智財權警告信函系列(一) ---警告信函之功能
許多公司在發現商標、專利等智財權遭到侵權時,對後續如何主張權利的程序並不是很瞭解。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警告信函與主張權利相互間的程序,諸如是否需要寄發警告信函,警告信函之內容應如何撰寫,是否會影響到向法院提起訴訟等程序?本所將陸續藉由一系列的文章來為大家說明。
陳國樟 主持律師
2020年11月11日讀畢需時 9 分鐘


【美國】商標局將對商標權人提交的使用證據採取更嚴格的審視
美國商標係採使用主義,故在商標收到核准通知之後,商標申請人必須提交商標使用證據 (Specimen),以證明商標在美國已有商業上使用 (Use in Commerce),始得註冊。然而,美國商標局對於利用修圖或自製的使用證據將採取更嚴苛的審查。一般商標申請人較常提交的使用證據
李芊惠 國外部副理
2018年6月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美國】美國專利及商標局完成專利費用修訂
為有效提升內部作業、專利品質、科技現代化、人力優化、及財務永續性,美國專利及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於2017年11月14日公布2017財政年度訂定和調整專利費用,其中除了專利費用都有調漲之外,調漲
長曜
2017年11月2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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