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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瞭解智財權警告信函系列(二) 警告信函之內容
大尾公司發現角頭公司使用了大尾公司註冊之「BIG Loman」商標字樣服飾 於網路購物平台販售,因此詢問本院所以下問題: (1).大尾公司可以直接發函請網路購物平台業者下架,還是一定要先發函通知 角頭公司? (2).發函時需要附上商標證書及侵權分析報告嗎?如果需要侵權分析報告
陳國樟 主持律師
2021年11月14日讀畢需時 5 分鐘


【美國】主題標籤(Hashtag)是否受商標權保護?
自從Twitter發明Hashtag功能至今,Hashtag在社群平台上的使用已經相當 的普遍(例如Facebook、Instagram⋯⋯等),並且已從原來只是為了方便網友探 索他們有興趣的圖片之使用目的,演變成商家或企業的行銷管道,藉以增加自己商 品的曝光度。例如在Googl
李芊惠 國外部副理
2021年11月14日讀畢需時 4 分鐘


【台灣】新設的商業法院與智財法院合併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商業事件審理法」將於今年7月1日施行,之後,重大商業事件將由新設的商業法院審理。商業法院採二級二審制,並設置專業法官、商業調查官,採行調解前置程序、律師強制代理、當事人查詢、專家證人及秘密保持命令等制度,專門處理訴訟標的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或涉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而影響交易市場秩
長曜
2021年6月3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台灣】瞭解智財權警告信函系列(一) ---警告信函之功能
許多公司在發現商標、專利等智財權遭到侵權時,對後續如何主張權利的程序並不是很瞭解。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警告信函與主張權利相互間的程序,諸如是否需要寄發警告信函,警告信函之內容應如何撰寫,是否會影響到向法院提起訴訟等程序?本所將陸續藉由一系列的文章來為大家說明。
陳國樟 主持律師
2020年11月11日讀畢需時 9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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