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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標或商品含有「有機」字樣將適用新辦案原則
近年來,有許多商標申請人會在商標圖樣上加上「有機」等字樣。然而,這樣的商標標識通常會使消費者誤認或誤信該商品是符合有機標準的產品,進而購買。因此,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及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智慧財產局特別針對商標審查處理原則作修正,並定出規範如下:

長曜
2012年9月1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韓國】韓國最高法院判定將產品分裝再銷售已構成商標侵權
韓國最高法院最近做出一判決,判定被告將印有商標之水彩商品分裝到較小的容器裡,並再貼上相同的商標後對外銷售之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
被告從進口標示有本案商標的水彩(2公升裝),再將該些水彩分裝為250毫升或500毫升不等的小容器裡。被告並在已分裝後的小容器上

長曜
2012年9月6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中國】中國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
本文介紹中國專利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制度與流程,與台灣舉發制度不同的是,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是案情需要,決定是否進行口頭審理。文末亦有簡單介紹中國的行政救濟程序。
一、審查流程:
二、提出請求:
凡認為專利權之授予有違反專利法相關規定者,可以請求專利複

長曜
2012年9月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中國】關於中國專利權之保護 -行政查處-
當專利權被他人侵犯時,專利權人除了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之民事訴訟之外,還可向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通常是地方智慧財產權局)申請行政查處,以維護自己的專利權。 這種行政查處的行動需要的流程和相關的文件如下:
(一)文件提交
1) 專利權人委託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其於專利權人

長曜
2012年9月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台灣】「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W-SUPA)審查作業方案」,自101年9月1日起延長試辦期間1年
目前,我國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及日本特許廳(JPO)分別簽定有PPH(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計畫,當一專利申請案之請求項在第一申請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簡稱OFF)經過實體審查達到可核准,該案申請人可以藉由提供給第二申請局(Office of S

長曜
2012年8月27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台灣】商標法修法簡介
最新修法通過的「商標法」已確定於101年7月1日施行。此次修法共修正71條,增訂26條,刪除9條,涉及多項制度變革,包括擴大商標註冊保護客體(如動態、全像圖等新型態商標)、明定商標之各種使用行為態樣,及加強著名商標之保護等等。
從商標權人的立場來看,此次修法有些

長曜
2012年8月2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中國】加速發明專利審查之中國大陸之優先審查制度 - 已於8月1日起施行
中國大陸於今年6月19日所公布的「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已於8月1日開始施行),其性質類似於我國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早期尚未實施該優先審查辦法之前,一般向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平均約需2~4年才能收到該局發出的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

長曜
2012年8月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TIPO Preparing to Add Criminal Liability in the Amendment to Trade Secret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trade secret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TIPO) of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MOEA) has begun

長曜
2012年4月1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韓國】韓國商標規費即將調漲!
目前韓國商標申請的規費,並無指定商品/服務項數之限制。然而,因爲有太多申請案的指定商品/服務項數過多,而造成審查委員的負擔,也使審查時間拖長。除此之外,過多指定商品/服務也會影響其他欲申請商標人的選擇。

長曜
2012年3月12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中國】兩岸著名(馳名)商標的認定
著名商標往往不是一夕形成的,而是需要投入大量的金錢、精力與時間去行銷及維護。也因如此,相較於一般商標,著名商標所受之保護的範圍更為廣泛。各國法律或國際公約均對著名商標提供特殊的保護規定,而我國亦不例外。現行商標法除第23條第1項第12款明定防止他人註冊著名商標的規定外,第

長曜
2012年1月2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韓國】韓國商標法修改-第三人可請求商標加速審查
韓國智慧財產局最近針對商標申請之加速審查規範進行修法,並已於2011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修法前,商標加速審查僅限商標申請人基於以下理由提出請求:1) 申請人已有具體的計畫要使用該商標在其指定的商品/服務上;或2)已有第三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相同或近似的指定商品

長曜
2011年12月1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台灣】專利法修正案通過
立法院於11月29日三讀通過「專利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正通過之條文共計159條,其中修正108條,增訂36條,刪除15條,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新法預計在公布後1年施行。
此次修法的重點如下:
修改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如非因故意而未於申請時主張優先權,視為未主張者;及

長曜
2011年12月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美國】近60年來專利法首次重大變革
《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案》已於今(100)年9月16日由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通過,其可說自1952年以來對美國專利制度最全面且重大的變革。內容涵蓋專利的實體法制面、程序面甚至擴及與企業直接相關的訴訟面,今摘要與專利申請人及專利所有權人較為切身之重點如下:

長曜
2011年10月3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台灣】智慧局試辦「發明專利關聯案聯合面詢」
爲加速審查積案,協助業界建構完整專利布局,今(100)年6月,智慧局推動「發明專利關聯案聯合面詢」措施,加速審查積案,已發函邀請鴻海、友達光電及宏達電等前20大發明專利申請企業或機構試辦,而截至8月底止,已有鴻海集團、友達光電、工研院、中華電信及光寶科技等高科技產研單位,提出包

長曜
2011年9月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PPH pilot program between TIPO and USPTO launches on September 1, 2011
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 pilot program between 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TIPO) and 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

長曜
2011年8月3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新式樣專利年費7/1起大幅調降
繼99年1月1日實施之專利規費調降後,智財局再度於100年7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新式樣年費調降,以配合政府扶植文創產業之發展。過去新式樣專利整體收費為4萬2000元,高於美國、澳洲,低於日本、中國大陸,調降後新式樣專利整體收費為2萬4400元,僅高於歐洲及韓國。

長曜
2011年7月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台灣】智慧局降低更正審查門檻
根據民國100年4月19日經授智字第10020030441號函,自100年5月1日起,『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六章「2.更正」』的修正開始生效。本次修正的重點有:
1. 放寬更正事項之判斷基準。
2. 放寬實質變更申請專利範圍之判斷基準。
現行基準對於二段式撰寫形式之請求項的更正

長曜
2011年6月8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商標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於今年5月31日三讀表決通過「商標法修正草案」。配合本次修法其他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商標法施行細則、海關執行商標權保護措施、提供侵權資訊及調借貨樣實施辦法、標示原產地為台灣製造之證明標章辦法等相關子法、審查基準、申請書表及電腦資訊系統修正,智慧局已積極配合商標法修正內容,研擬

adaipknowhow
2011年6月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發明專利審查過程相關文件自100年3月1日起可線上查詢
自100年3月1日起,申請人及社會大眾得隨時上智財局之e網通網站的「專利審查資訊公開線上查詢功能」,查詢發明專利案審查過程之文件。專利審查過程相關文件(File Wrapper)變得相對透明化,讓申請人可輕易掌握申請案件之進度,並更加注重發明專利說明書之撰寫品質,也有助產業研發。

長曜
2011年3月1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相關修訂自100年1月25日起施行。
新型專利經公告後,任何人得就新穎性、進步性、擬制新穎性或先申請原則之規定,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最新針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實務作業,智財局作了如下修訂,並自100年1月25日起開始施行:
1.對於請求項難以比對,致無法為有效調查之情事者,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比對結

長曜
2011年1月27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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