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工業活動所造成地球氣候變遷及環境汙染,已逐漸危及人類的生存,再者,人類工業賴以發展的能源和資源亦有耗竭的趨勢,因此,能使產業活動永續發展的綠能科技已成為世界各國的發展重點。
為促進綠色科技的發展,許多國家不但提出多種綠能方案(例如風力發電、太陽發電等等),還施行綠色技術專利加速審查制度,以鼓勵產業開發新的綠能技術。最早施行的國家為英國,自2009年5月推出綠色管道 (Green Channel)方案,只要與綠色技術或是具環保效益的技術,皆可透過此管道申請專利,取得專利的時間能從一般申請案所需耗費的2~3年時間縮短到9個月。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則於2009年12月公布綠色技術申請案試行計畫 (Green Technology Pilot Program),綠能和環保相關技術可請求優先進入審查,最短可在1年內獲准專利,此計畫目前已結束,但綠能和環保相關技術可依美國專利商標局所公布的優先審查計畫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Program) 申請加速審查,要求優先審查之美國專利申請案可於6個月左右取得審查結果。澳洲專利局2009年9月15日起公布啟動綠色技術專利申請加速審查計畫,加速審查請求可在申請案提交後以書面申請,不需繳交額外費用,審查時間可縮短至4-8週。韓國綠色技術超級加速審查機制(Super-Accelerated Patent Examination System for Green Technology)亦從2009年10月起實施,申請人最短可於1個月後取得專利。加拿大於2010年完成加速審查法令的修訂,將綠色專利納入加速審查範圍。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於2012年8月1日起所施行的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亦將綠色技術專利納入,得自優先審查請求獲得同意之日起1年內結案。日本特許廳 (JPO) 將綠能和環境科技納入加速審查範圍內,向JPO提出加速審查申請後,平均在申請日後2個月內可收到第一次審定書。巴西專利局 (INPI) 於2012年4月17日起推出加速審查試行計畫,針對綠色專利技術申請案進行加速審查,目標希望能由平均5年4個月的審查時間縮短為2年。以色列專利局 (ILPO) 則提出「綠色專利」計畫,允許申請人以綠色申請案提出優先審查請求,無需繳交額外費用。
在世界各國積極推動綠色技術專利加速審查制度之際,為促進綠能產業的發展,提升綠色科技的專利優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近日於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中,新增「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為加速審查申請事由(簡稱事由4),並訂於自1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為鼓勵綠能專利的申請,事由4中的綠能技術領域採擴大範圍定義,只要專利申請案的發明內容涉及節省能源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技術領域或是減碳技術及節省資源使用之發明皆可提出申請。綠能發明專利的申請規費為NT$4,000元,申請人僅需提出申請案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之說明文件即可,且無需檢附國外檢索結果及先前技術檢索比對文件,更重要的是,經申請加速審查之後,取得綠能發明專利的時間能從一般申請案所需耗費的29個月時間縮短到9個月,讓申請人更快取得專利。
隨著我國綠能加速審查制度的施行,咸信對於我國綠能技術發展將有相當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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