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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長曜

【台灣】租屋爭議


【台灣】租屋爭議


一、關於房東

租屋結緣原是美事一件,但若遇到惡房東,存心作怪引發糾紛時,如何自保?如何過招?目前的租屋市場中普遍隱藏各種糾紛陷阱,而一般的學生看到自己滿意的房子時,除衡量經濟能力外,普遍不思考有關之「權利義務」,最後只有「因不瞭解而結合,藉糾紛發生而認識,而損失押金後分離」者,比比皆是。以下就舉幾個問題供參考:

類別

例子

解決方法

契約方面

房東說要收回房子重新裝潢,給兒子取媳婦,可以提前解約要您搬走。

  • 不行,應依據所簽訂之契約為憑。

  • 可與房東善意溝通。

  • 娶媳婦是好事一樁,如房東不是假藉名義,建議您可要求房東付搬家費用。

契約方面

房東將房子賣掉,新的屋主要求我搬家,可是租約尚未到期,我必須搬走嗎?

  • 不用搬,應依據原房東租約期限,期滿再搬即可。

  • 但基於尊重,可以和新屋主協調換約,由新屋主擔任房東。

物品損壞方面

房東說我把傢俱弄壞,要沒收押金,可不可以?

​依據原簽訂之契約為憑。 可參考原住進時留存的照片。 至於損壞的認定,應請專業第三人來仲裁或判定。

安全隱私方面

為了租屋安全,房東常趁我不在時,進入房間查看是否有偷偷使用違禁電器用品,這種行為可以嗎?

​房東在於租賃期間,如非取得房客同意,不得進入房客房間;同時,房客於租賃期間是有權更換 門鎖的。

相處方面

​房東管得太多,不易溝通相處。

  • 與房東同住者盡量配合房東的生活規定。

  • 可與房東理性善意溝通,如實在很難配合就只好於租約到期時,不再續租。

修繕方面

我租的地方天花板漏水,大樓廁所馬桶管路不通,電線路系統故障等,是不是應請房東幫忙修理?

  • ​依據原簽訂之契約為憑。

  • 如契約中無明訂,房東都有修繕責任。故左列部分是應該請房東幫忙修繕的。

租金方面

​與房東簽訂契約時,房東要求須預繳一年房租,後因無力負擔而退租,房東一直聲稱沒錢退還。

​建議繳交房租方式最好是按月繳交,最多半年繳交一次,一方面可以不用一次籌出那麼多的錢,另一方面事後若有糾紛時,可以避免掉許多金錢糾紛

其實以上述例子只是冰山一角,在租屋的過程中房客與房東彼此間關係非常微妙,房客怕遇到惡房東,房東亦怕壞房客。當然也有房東和房客成為摯友,感情甚至形同一家人,所以只要能彼此互相尊重,責任釐定清楚,多多為對方著想,相信租屋糾紛必能減少。


二、關於校外租賃學生

​類別

發生內容

原因

解決方法

人的方面

  • 房東或室友龜毛不好相處

  • 室友生活習慣不好

  • 自己也很龜毛,不好相處,生活習慣也是半斤八兩

  • 真的房東或室友太糟糕

  • ​改掉自己的壞習慣

  • 和室友作善意的溝通

  • 另覓租屋地方

  • 與室友訂定生活公約

事的方面

  • ​訂金已經付過,又不想住了

  • 契約書內容太苛刻

  • 押金太多

  • 租金太貴

  • ​對民法中租賃相關規定不熟悉

  • 訂契約時沒有仔細考慮清楚

  • 與房東事前未溝通清楚

  • 沒考慮好自己的預算

  • ​應儘可能多了解一些租屋規定

  • 訂契約時應仔細逐條考慮 清楚(建議使用由學校出版之契約書範本)

  • 與房東再溝通清楚

  • 租屋前要先看看自己荷包,不要衝動或逞強

​時的方面

  • ​看屋時被侵犯或陷害

  • 被室友或房東騷擾

  • 獨自在家有陌生人到訪

  • 晚上睡覺前關門窗

  • ​單獨前往租屋

  • 穿著暴露或室友房東不正經

  • 警覺性過低,歹徒有機可趁

  • 門窗忘記上鎖,給歹徒機會

  • ​看屋需結伴同行

  • 有男室友的租屋環境,千萬要留意自己穿著

  • 時時保持高度警覺,保護自己

  • 睡前務必檢查水電瓦斯及門窗

​地的方面

  • ​屋齡老舊停車、搭公車相當不方便

  • 左鄰右舍不和善

  • 購物不便

  • 太吵雜

  • 出入人員複雜

  • 屋子漏水

  • 頂樓太熱

租屋時未能仔細觀察環境,居住後才發現

  • ​租屋前應儘可能仔細觀察環境

  • 先和左右鄰居聊聊

  • 通知房東前往處理

  • 如真的難以適應,應立即遷居

​物的方面

  • ​空屋沒傢俱

  • 傢俱太舊,擔心弄壞

  • 不能炊煮木板隔間

  • 逃生、消防設備不周全

  • 門窗不堅固

  • ​有部分是租屋時未仔細觀察,居住後才發現

  • 與房東時前未溝通清楚

  • 契約沒有訂清楚或根本沒訂契約

  • ​租屋時應將傢俱點清楚,並且實地試用

  • 明訂於契約中或註明於交接冊中

  • 對物件最好照相存證以備不時之需

  • 與房東好好溝通,並說明加裝消防逃生設備(如滅火器、緩降機)的重要性。

如遇有租賃糾紛時1.自行和解:學生可請家長出面解決或與教官討論解決方法共同尋求解決之道,以保障個人權益。2.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3.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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