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房東
租屋結緣原是美事一件,但若遇到惡房東,存心作怪引發糾紛時,如何自保?如何過招?目前的租屋市場中普遍隱藏各種糾紛陷阱,而一般的學生看到自己滿意的房子時,除衡量經濟能力外,普遍不思考有關之「權利義務」,最後只有「因不瞭解而結合,藉糾紛發生而認識,而損失押金後分離」者,比比皆是。以下就舉幾個問題供參考:
類別 | 例子 | 解決方法 |
契約方面 | 房東說要收回房子重新裝潢,給兒子取媳婦,可以提前解約要您搬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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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方面 | 房東將房子賣掉,新的屋主要求我搬家,可是租約尚未到期,我必須搬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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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損壞方面 | 房東說我把傢俱弄壞,要沒收押金,可不可以? | 依據原簽訂之契約為憑。 可參考原住進時留存的照片。 至於損壞的認定,應請專業第三人來仲裁或判定。 |
安全隱私方面 | 為了租屋安全,房東常趁我不在時,進入房間查看是否有偷偷使用違禁電器用品,這種行為可以嗎? | 房東在於租賃期間,如非取得房客同意,不得進入房客房間;同時,房客於租賃期間是有權更換 門鎖的。 |
相處方面 | 房東管得太多,不易溝通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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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方面 | 我租的地方天花板漏水,大樓廁所馬桶管路不通,電線路系統故障等,是不是應請房東幫忙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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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方面 | 與房東簽訂契約時,房東要求須預繳一年房租,後因無力負擔而退租,房東一直聲稱沒錢退還。 | 建議繳交房租方式最好是按月繳交,最多半年繳交一次,一方面可以不用一次籌出那麼多的錢,另一方面事後若有糾紛時,可以避免掉許多金錢糾紛 |
其實以上述例子只是冰山一角,在租屋的過程中房客與房東彼此間關係非常微妙,房客怕遇到惡房東,房東亦怕壞房客。當然也有房東和房客成為摯友,感情甚至形同一家人,所以只要能彼此互相尊重,責任釐定清楚,多多為對方著想,相信租屋糾紛必能減少。
二、關於校外租賃學生
類別 | 發生內容 | 原因 | 解決方法 |
人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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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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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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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方面 |
| 租屋時未能仔細觀察環境,居住後才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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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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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有租賃糾紛時1.自行和解:學生可請家長出面解決或與教官討論解決方法共同尋求解決之道,以保障個人權益。2.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3.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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