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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修訂中國商標申請書之相關說明-更新版

  • 作家相片: 長曜
    長曜
  • 2010年8月4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中國】修訂中國商標申請書之相關說明-更新版

繼20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規範,要求商標申請人再申請書上也要簽名或蓋章之事宜,造成許多商標代理人的困擾,中國官方立即做出對策,並針對該法條做進一步的說明如下:  


“申請人辦理各類商標申請事宜時,應當在申請書 “申請人章戳(簽字)”一欄蓋章或簽字。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各類商標申請事宜的,如果商標代理委託書上已經明確具體商標的

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申請人可不在商標申請書上蓋章或簽字”。

此修改不僅可以幫助商標代理人再準備申請文件時,流程更順暢,也避免申請人因需簽署多份文件,而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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